反修例案 兩男一女沙田暴動罪成 囚3年4個月至3年8個月 i-Cable 2022年05月31日 To view this video please enable JavaScript, and consider upgrading to a web browser that supports HTML5 video 【有線新聞】2019年反修例衝突,兩男一女在沙田暴動罪成,判囚3年4個月至3年8個月。 被告陳樂怡、周錦威及黃溢霖,2019年9月22日在沙田好運中心對開被警員制服,區域法院裁定他們暴動罪成。法官謝沈智慧判刑時說,被告架設路障、阻止警方執法,被定罪後才說感到後悔是「口惠而不實」,前途受損是咎由自取。他們不惜一切迫令他人接受自己的政見,刑罰必須具阻嚇力,決定判他們監禁3年4個月至3年8個月。